新冠疫情命名及防控等级介绍,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有关新冠疫情的官方名称,曾经引发了广泛的一番讨论,然而结果是最后确定下来的那样一种叫的方法,是有着其明确的科学方面的依据以及现实当中的考量的。
命名背后的科学逻辑
给一种新出现的传染病进行命名,并非随意所为,需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所制定的指导准则。2015年,世卫组织公布了新的指南,该指南要求避免使用地名、动物名、人群或职业相关的名称来为疾病命名,其目的在于减少污名化以及歧视现象的发生。在此之前,类似“中东呼吸综合征”这样的疾病名称曾引发过争议。
冠状家族新成员病原体,肺炎为临床主要特征,此名称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这般描述性命名,精准传达疾病核心信息,还避开针对任何地区、群体的不当关联,给全球科学交流、公共沟通奠定基础,严格依循了科学描述。
从疾病到疫情的界定
一旦一种病症并不是再出现个别状况,而是于社区、地区甚至全球范畴内扩散之时,便形成了“疫情”。世界卫生组织于2020年1月30日宣告新冠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属于其最高等级的警报。这一宣告表明局部疾病已然升级为全球共同应对的挑战。
“疫情”一词自身便蕴含着形势严峻性以及应对紧迫性,它向各国发出进行更高级别监测、报告与响应机制启动的提示,中国依据国内法律,快速把新冠肺炎归入乙类传染病范畴,且施行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举措,此情形恰恰展现了对“疫情”这一状况的正式法律认定与响应层级提升。
防控等级划分的现实依据
为了能够精准地实施策略、防止出现“一刀切”现象,国内构筑起针对地理区域区别划分等级的防控策略,该策略的关键要点是把地理地区划分成风险程度低、中、高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分别对应不同情形的传播危害以及社会经济方面的影响,划分的标准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依据对病毒了解程度的加深以及疫情态势的改变进而进行动态性调整的。
比如,低风险区域不是要求绝对的“零病例”状态,而是着重于疫情传播链条能够被切实有效地切断,并且社区传播的风险处于较低水平。中高风险地区的划分是将确诊病例的数量、聚集性疫情发生的具体情形以及流行病学调查的清晰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起来加以考量的。这样的精细化管理目的在于运用极小的社会成本来获取极大的防控成效,以此保障生产生活能够有序地开展。
法律法规提供的行动框架
防控制工作务必于法律框架之内开展,实施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乃是根本依据所在,此法律明确规定了政府、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以及公民个人各自所拥有的权利与义务。比如说,该法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以及个人都绝对禁止隐瞒,绝对禁止谎报疫情信息,这般为疫情数据能够进行及时准确上报营造提供了法律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对启动应急响应的程序做了规定,同时规定了物资调配及资源保障方面的内容。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建起一套制度体系,该体系涵盖从疫情监测开始,经过报告、预警,直至应急处置的完整流程,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能够有法可依,得以有序推进,最终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结果。
标准名称的公共沟通价值
身为一个统一且科学的官方名称,于公共沟通里占据着至关重要之地位。它能够减少因名称出现混乱而致使的信息误解情况,以便让公众、媒体以及各行各业都能够于同一概念之下展开讨论以及施行协作。称其为“新冠疫情”的这个简称,鉴于它具备简洁又是顺口的特性,所以在日常交流以及媒体报道当中被广泛加以采用,进而促使沟通效率得到了提高。
在那种信息过量甚至已然出现“信息疫情”的环境状况下,清晰明确的标准名称有助于去对抗谣言以及虚假信息。当权威的信息源始终都使用一致的术语时,公众会更加容易识别并且信赖通过正规渠道发布出来的消息,而这对于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配合防控措施而言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命名与防控的长期影响
这场疫情,有着其特定命名,且这命名会对全球公共卫生体系产生深远影响,其暴露出既有命名规则以及预警机制仍有待完善,同时也推动了国际社会针对如何更好应对全球健康威胁展开思考,在未来新的疾病命名或许会更加注重快速、中性并且易于全球接受。
从防控方面来看,所构建的分区分级标准,展开的法律法规实践活动,以及积攒的跨部门协作经验,必将成为应对今后极有可能出现的别的新发传染病情形时的珍贵宝贵资产。这些举措不但针对新冠病毒制定,更是促使国家公共卫生治理能力得以提升以及增强韧性的关键必不可少步骤。
于此次全球大流行之后,你觉得未来社会于应对同类公共卫生危机之际,最为应当从制度层面预先建设以及巩固的究竟是什么呢?欢迎去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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